Saturday, December 30, 2017

做事不要想太多,但不能魯莽行事

法光隨筆於 12/30 2017

兩三個禮拜前,我女兒和我談一些事情,關於她打算去做的某一個計劃。一如既往地,我也乘機跟她談了一個道理:做事不要想太多,但不能魯莽行事。

乍聽之下,這兩者似乎是彼此衝突的概念;“不要想太多,甚至完全不想”,以及:“不魯莽,要謹慎、三思而後行”。然而,一點也不衝突。關鍵在於《計劃》 - PLAN。

做之前,好好規劃,想清楚;那麼執行時,就不要想太多,甚至完全不去想。這時的多想,只會增加自己在執行上的優柔寡斷、猶豫不決。

相反的,如果沒有事前的妥善計劃,而魯莽行事,往往會在進行中,瞻前顧後、顧此失彼,比較不容易得到自己預期的結果。所以當然要提醒:要謹慎、三思而後行。

PLAN 前,該想,好好地去想清楚。
PLAN 後,不想,義無反顧去執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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