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<圓覺經>>
「知幻即離,不作方便;離幻即覺,亦無漸次。」
此句總結圓覺修證法門的精髓。如『即起諸幻以除幻者』中,此『幻者』勢力強勁難以逕消,故需起『諸幻』以除之。此『諸幻』一一起,一一『知』、一一『覺』,一一自消滅,而尚無法去除彼『幻者』,然卻能令其勢力消減。堅持繼續起『諸幻』,而彼『幻者』終自必為所除。
所有的『能除幻心』以及彼『所除幻心』,都是以【知即離】【離即覺】而去除之。
<<圓覺經>>
「知幻即離,不作方便;離幻即覺,亦無漸次。」
此句總結圓覺修證法門的精髓。如『即起諸幻以除幻者』中,此『幻者』勢力強勁難以逕消,故需起『諸幻』以除之。此『諸幻』一一起,一一『知』、一一『覺』,一一自消滅,而尚無法去除彼『幻者』,然卻能令其勢力消減。堅持繼續起『諸幻』,而彼『幻者』終自必為所除。
所有的『能除幻心』以及彼『所除幻心』,都是以【知即離】【離即覺】而去除之。
「云何我相?謂諸眾生,心所證者。...
四肢弦緩攝養乖方,微加針艾則知有我,是故證取方現我體。...
云何人相?謂諸眾生,心悟證者。...
悟有我者,不復認我,所悟非我,悟亦如是;悟已超過一切證者,悉為人相。...
心存少悟,備殫證理,皆名人相。」
在此以悟、證之能、所相,為人我相之區別。
『我』之存在,由『證取』我體而了知;此所證者,則是『我相』;而亦有能證者,彼則隱藏不被了知。當『悟有我者不複認我』,此『悟心』悟知前面之『證取心』存有『我相』,則了知此『悟心』與彼『證取心』皆有能所,皆為幻心,『即起諸幻以除幻者』。『我相』已滅,而仍然『心存少悟』,則有『人相』。
能所相乃為無明生滅心所起,所謂一念無明生三細:無明業相、能見相(能)、境界相(所)。『所相』的認知,由於對應的境界相又生六粗,就很容易被察覺。然而『能相』,就非常困難被察覺到;它之可以被認知到,不是由於直接的『能認知』本身,而是透過『所認知』的『所相』被證知之後,而起之『悟心』悟知有此能相,因而了知。
既然能所相,乃生滅心所生起之微細心相,並皆是無明,若要並除之,則需先悟知此能所相,並了知『悟心』、『證取心』皆為幻心。所以『心如幻者亦復遠離,遠離為幻亦復遠離,離遠離幻,亦復遠離』,雖然層層遠離,卻又『知幻即離不作方便;離幻即覺亦無漸次』,此悟知本身即是幻心,即能『以除幻者』,知即離、離即覺,無有漸次。
能所相這點同於唯識:能相 => 見分,所相 => 相分,悟證 => 自證分。亦同於起信論:能相 =>能見相,所相 => 境界相。
《大乘起信論》
「謂觀一切法自性無生,離於妄見,不住生死。觀一切法因緣和合業果不失;起於大悲修諸福德,攝化眾生,不住涅槃。」
一般人:內順因緣法,外逆因緣法。是故內流轉生死,外妄欲橫流。
修行人:內逆因緣法,外順因緣法。是故內涅槃自在,外隨緣濟世。
內順因緣法:自以為是,所不勞而獲之果,乃由於自己常得幸運之神的眷顧。為順十二因緣之流轉門,生死輪迴。
外逆因緣法:不耕耘而冀收穫,妄想好運當頭。群策群力之時妄謂乃一己之力所成。凡有所圖,即妄冀必能成,成則因我、敗則怪東怪西。妄想凌駕於因緣法之上,有所欲,非因而得。
內逆因緣法:菩薩觀于心,真如自性無生無滅,自無因緣流轉。為逆十二因緣之還滅門,涅槃寂滅。
外順因緣法:菩薩行於外,隨順世間因緣法而行四攝。世間法隨因緣自然而成,有菩薩行而無我人四相。沒有豐功偉業、非我不成。